法国“生命临终公民会议”到底得出了什么结论?
经过激烈、但相互尊重的讨论,公民会议大多数成员(75.6%投票人)赞成开放“积极帮助死亡(aide active à mourir)”,他们认为这是尊重公民选择自由、弥补目前法律框架不足的最恰当方式(modalité la plus adaptée)……
作者 |儒思忧|© 法兰西360
马克龙宣布立法构建“生命临终的法国模式”
2023年4月3日上午,马克龙总统在打点行李准备出发到中国作国事访问之前,拨冗在总统府接见了刚于前一天结束会议递交报告的“生命临终公民会议(Convention citoyenne sur la fin de vie)”的184位公民代表。
马克龙在听取了2位公民代表对“生命临终公民会议”报告的结论和建议综述之后,发表了讲话;他宣布,希望在今年夏天结束之前,法国政府与议会在吸取“生命临终公民会议”扎实的讨论结论与建议的基础上,共同构建(en co-construction)一项法律草案,确立一个“生命临终的法国模式(modèle français de la fin de vie)”;
马克龙总统还提出制订一项关于姑息护理(soins palliatifs)的“十年计划(plan décennal)”,以确保公民享受疼痛照料的平等权利;这项十年计划将配置必须的投资,而且,政府在保障公民在生命临终时切实有效地享受姑息护理方面应以实际成绩说话。马克龙认为,“我们目前的生命临终陪伴系统与当代要求很不相称”。
马克龙还对“公民会议”这一形式大加赞扬,认为就全社会关心的社会话题举行专门的“公民会议”,展开深入全面心平气和的讨论,并向政府与议会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作为立法的基础,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民主创新(innovation démocratique)”。
马克龙认为,继2020年的“气候问题公民会议”之后,这次“生命临终公民会议”也是一次成功,因此,他希望今后把这种形式扩大到“与国家生活相关的其它问题”……
至此,去年12月开始的法国“生命临终公民会议”已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下一步值得追踪和观察的是,马克龙宣布的“今年夏天结束之前”关于“生命临终的法国模式(主动帮助自杀与安乐死)”的立法程序将如何展开……
回放:法国“生命临终公民会议”到底得出了什么结论?
2023年4月2日星期天,184名抽签指定的公民代表结束了(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延续了四个月、实际讨论27整天(每次会期3天共计9个会期)的“生命临终公民会议”;通过举行代表宗教、哲学、法律、医生和护士等各界的近60名专家的听证,并经过一系列投票,最终以97%的赞成票认为法国关于生命临终的现行法规框架必须演变;而必须演变的理由,首先是因为在法国享受“临终陪伴”的不平等性,其次是因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某些情境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答复……
这份“生命临终公民会议”最终报告长达178页,包含146项不同提议;报告以92%赞同票(在196名投票人中162票赞成)获得通过,并被送交至法国总理府。
报告声称是法国当下社会关于“生命临终”问题各种不同意见的一份“微妙差别表(nuancier d’opinions)”,而不是某种“单一见解(vision univoque)”的反映。
参加“生命临终公民会议”的公民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法国现行陪伴生命临终的法律框架已不再适应于遇到的各种情境;面对这一现实,会议成员一致坚信应当改善生命临终的陪伴。
对此,他们建议:
·发展在家临终陪伴;
·保证必要预算,使得这种陪伴得到切实落实;
·支持对医疗职业人士进行更好的减轻痛苦照料培训;
·加强每个人无论何时何地享受姑息护理(soins palliatifs)的权利;
·改善公民知情权,加强有关痛苦照料和未来药物的研究与开发;
·改善生命临终照料路径(parcours de soin de la fin de vie)的组织。
经过激烈、但相互尊重的讨论,公民会议大多数成员(75.6%投票人)赞成开放“积极帮助死亡(aide active à mourir)”,他们认为这是尊重公民选择自由、弥补目前法律框架不足—特别是“深度持续镇静措施(sédation profonde et continue)”的局限性并且结束目前观察到的“伪善状况(situations d’hypocrisie)”的最恰当方式(modalité la plus adaptée)。
公民会议形成了一种多数立场(position majoritaire),也即有必要同时设立“受协助自杀(suicide
assisté)”和“安乐死(Euthanasie)”两种机制,因为只有单独的“受协助自杀”或只有单独的“安乐死”都不能应对业已遇到过的各种情境。
一部分公民会议成员认为“受协助自杀”应当占主导地位,而“安乐死”只是一种例外;而另一部分成员则认为,应当把两种方案都推荐给临终病人,由病人自己作选择;
大约有四分之一(23.2%)公民会议成员反对开放“主动帮助死亡(aide active à mourir)”。他们提出的反对理由是;人们对2016年通过的“克莱斯—莱奥纳迪法律(Loi Claeys-Leonetti)”的规定还很不了解(méconnaissance),甚至很少执行;他们认为,与其制订新法,不如首先充分全面实施现有的法律框架,以避免开放“主动帮助死亡”可能出现的失控(dérives),尤其是对于丧失能力的弱势群体,也应当避免由于大部分医护人员对“主动帮助死亡”的心理抵触而造成医疗系统失去稳定的风险。
公民会议对可准予享受“主动帮助死亡”的各种情境作了分析研究,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尊重“病人意愿(volonté du patient)”都必须是享受“主动帮助死亡”的必要先决条件。其它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病人的“判断力(discernement)”、“不可治愈性(incurabilité)”、“已作出病危诊断(pronostic vital engagé)”、病人(体力、心理、生存上的)“难治性痛苦(souffrance réfractaire)”以及“年龄”等。
公民会议代表认为,病人的“判断力”必须一概得到考虑与分析,以确保病人意愿是“自由与明智的意愿(volonté libre et éclairée)”;判断力可以通过“预先指令(directive anticipée)”或“可信任人士(personne de confiance)”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得到表达;
关于年龄问题,尤其是未成年人享受“主动帮助死亡”,讨论结果并不具有结论意义:赞成未成年人也应享受这一权利的人认为,由于未成年人面临的是同样医学不治绝境,所以他们也应该和其他人群一样有权享受“主动帮助死亡”;而反对人士则强调,判定未成年人的“意愿”可能更为复杂微妙,而且他们的意愿必须与他们的法定代表人的意愿相一致;
公民会议还就开放“主动帮助死亡”提出了包括享受条件、极端防线(garde-fou)和检查机制在内的实施建议,例如:
·倾听要求,必须确保病人表达的意愿是“自由与明智的(libre et éclairée);
·提供完整的医学与心理学陪伴,包括当事人的判断力评估;
·同意确认(validation)必须受一个集体与多学科程序(procédure collégiale et pluridisciplinaire)的制约;
·实施操作应在医疗人员监管下(受协助自杀也应如此)在当事人选定的地点(医疗机构、住家、养老院等等)进行,并必须尊重医疗人员的“良心条款(Clause de conscience)”;
·设立一个跟踪检查委员会,确保制订的相关程序得到切实遵守。
此外,78%公民会议成员认为,医护人员应当有权使用“良心条款(clause de conscience)”,以不参加“主动帮助死亡”行为的实施程序;如遇这一情况,病人必须被引向另一职业医护人士。
资料来源/Source
https://www.lecese.fr/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CCFV/CCFV_Rapportfinal_VDEF_Web.pdf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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