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声锋|《兰亭序》的失传与南京博物院《江南春》的被“鉴伪”和真拍卖:字画名作与权力运作
著名汉学家Simon Leys 曾在1987年的一篇题为“Les Chinois et le passé”( « 中国人与过去»)的文章中详细描述了古代书圣王羲之的书法杰作 « 兰亭序 » 的传承与消失的历史故事,与当下南京博物馆收藏的捐赠名画《江南春》被神秘地作为“伪品”处理后又以高价流入拍卖市场一事具有高度的事件符合特征,可以为人们理解“南博事件”提供参照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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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声锋 ©
2025年年末,一幅原属南京博物院收藏的捐赠作品、明代著名画家仇英的画作《江南春》在北京嘉德拍卖行横空出现,起拍价为8800万元人民币。这幅画是著名收藏家庞莱臣及其后人于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的137件书画作品之中的一幅。拍卖前,庞家后人发现后提出抗议并立即举报,拍卖被迫叫停。此后,庞家后人按约定到南京博物院检查库存,发现137件捐赠藏品中有5件不知去向,包括这幅有名的《江南春》。
南京博物院称这5幅作品在1960年代经专家评定为“伪作”,已从藏品中剔除,并按旧有规定划拨、处置。此事件引起学界与公众的高度关注,也引专家和社会对文物管理制度、捐赠方知情权及鉴定流程规范性的广泛讨论。国家文物局及江苏省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南京博物院藏品的管理、处置流程及安全制度进行系统核查;同时,捐赠方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开完整档案并明确权属。此事件至今热度不减,但是官方似乎已经显现出限制舆论热度、淡化或内部处理的倾向。
其实,看看中国古代的书画作品尤其是天下著名的书画作品的传承及其与权力和金钱的关系和游戏,对于当今发生的国家文物和艺术作品领域的狸猫换太子似的以假充真、以次换好,甚至霸占硬抢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
笔者刚好于近日在旧书摊上买到并阅读了著名汉学家Simon Leys 写于1987年的一篇旧文“Les Chinois et le passé”( « 中国人与过去»,La Revue « Commentaire » No. 39/Automne 1987, p.447-457), 其中详细描述了古代书圣王羲之 (公元307-365) 的书法杰作 « 兰亭序 » 的传承与消失的历史故事等,觉得与当下南京博物馆收藏的捐赠名画《江南春》被神秘地作为“伪品”处理又以高价流入拍卖市场一事具有高度的事件符合特征,以及可以给我们提供理解上的参照和启发。
东晋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余文人于绍兴兰亭举行流觞曲水雅集,饮酒赋诗。王羲之受命写序,记述当日饮兴与人生感怀。这篇序文共324字、28行,行笔自然流畅,文辞与书法俱佳,即著名的 « 兰亭序 » 。该作品此后二百多年一直在王氏家族内部继承和流转。到了南北朝和隋代,此书法作品已被视为书法至宝。但到了王羲之的第七代孙、晋代书法家智永时,由于他无嗣,便将真迹托付给自己的佛家弟子们保管。若干年后,真迹流转到一个叫辩才的僧人手里继续进行妥善保管。直到唐太宗李世民(598‑649年在位)听闻其为绝世珍品而多次以皇家需要收藏的名义派人找辩才索求,每次辩才都说他手里没有真迹作品。后来,李世民身边的一个叫萧翼的臣子出了一个奸诈的计谋,他装扮成一名和尚到辩才的庙里住堂,久而久之便获得了辩才的信任,辩才也就告诉他其手中« 兰亭序 »系王羲之的书法原作。有一天萧翼故意找茬与辩才吵架,并乘辩才生气出去散心的功夫把原作强行拿出并带走了,交给了唐太宗李世民。辩才因此悲痛欲绝,几乎不饮不食,不到一个月就撒手人寰。从此《兰亭序》就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李世民的皇家收藏馆。但是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唐太宗生前竟然下令,将真迹在他死后一并陪葬于昭陵。从此,人间再也没有了《兰亭序》的真迹原作,有的只是手工临摹本和雕成的石刻,随后又进行拓印和再临摹,以唐代神龙年间 (705-707) 冯承素临摹的“神龙本”(被认为最接近原作 ; 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等机构),以及宋代大书法家米芾的临摹本最为有名和具有极高的价值 ( 参见« Commentaire » No. 39/Automne 1987, p.25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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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兰亭序》长达二、三个世纪的流转和“消失” (陪葬) 的曲折故事,我们可以轻易的发现,在中国,至少一千多年以来,书画名作一直是权力的道具与玩偶,作者自己及其家属和民间的收藏家们只是作暂时的储存和保管而已,一旦国家和帝王看上那一幅名字名画,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把它们弄到手、并归为己有,轻柔一些的是通过鼓励或胁迫捐赠的方式,重一点的是通过欺骗加直接抢夺的方式 (李世民获取《兰亭序》即是例证);他们从来不采取通过市场的购买方式和协商合作的共有共享方式。另外,一旦帝王们获得这些稀世珍宝即宣示或事实上占为己有,不再流通于社会,不再分享于公众观赏,甚至不惜将万世作品与其死尸一起陪葬,让世人永远再也得不到观赏和学习的机会,只能不断地复制被复制过的、临摹被临摹过的。 (进入二十世纪后情况有所改善)。
然而在西方,自古希腊罗马开始到现在,无论是政府、国王,还是教皇和王公贵族们,更不用说职业收藏家们了,他们获得画家雕塑家们的作品的方式方法主要有三种 : 雇佣专业画家为其作画和雕塑 (如达芬奇、拉斐尔和米开朗基罗都曾经受雇于罗马教皇为梵蒂冈作画和雕塑;也被弗洛伦萨美迪奇家族长期雇佣过)、购买 (最常见的方式) 和画家或其后人的捐赠。当然,也有掠夺和抢劫的方式,如拿破仑一世19世纪初从埃及运回了少量的古碑和雕像残片用于考古和历史文字的科学研究 (矗立于巴黎协和广场的刻有象形文字的方尖碑是1831年埃及总督赠予法国的)、而英国却将著名的罗塞塔石碑等从法国人手里夺走运回伦敦收藏于大英博物馆、和1860年英法联军用火烧圆明园并乘机抢劫了大量文物等等,但后一种情况基本上限于征服或战争情况,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极为少见,尤其是对本国的画家和艺术家更为极其罕见。所以,西方自希腊罗马以来的著名的雕塑和绘画作品,除了丢失或自然毁坏,其实物都基本上得到了保护和传承,至今被收藏在欧美世界公立和私立的博物馆内供世人欣赏 (罗浮宫著名的 « 蒙娜丽萨 »就是当年达芬奇的遗嘱执行人转卖给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后者作为达芬奇的护主和实际上的雇佣者,也没有对其巧取豪夺)。因此在西方世界,对原作的复制,尤其是对复制品的反复复制是没有多大的收藏价值和观赏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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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帝王和有权有势的达官显人们对有名的字画瓷器玉器等作品的获取则主要依靠受贿和强行霸占二种方式,自己用钱购买的极其罕见,直到现代亦然 : 如文革期间陈伯达康生郭沫若们无不如此 (笔者十几年前参观甘肃省博物馆当走到出土的汉代“马踏飞燕”青铜雕塑前时,听讲解员说,当时出土后郭沫若以鉴定和研究的名义把它暂时“借调” 到北京,但是此后杳无音讯、长期不予归还。后来是甘肃省给周恩来写信索要郭才无赖之下予以归还) 。最近二、三十年以来国内各路人马利用有名的字画作品和珍贵古玩行贿权高位重的官员也无不如此。这与中国自古以来的官本位、东方专制型政治制度、榨取型经济和财税制度、以及等级森严的人身依附关系等是密切相关的,更是与中国长期以来信用薄弱、不尊重甚至践踏契约精神和私有产权 (包括科技文化知识产权) 以及法治是孪生并存的。从国家行政体系和博物馆对著名字画及艺术品的内部管理方面讲,缺乏内部相互独立制衡的监督机制尤其是缺乏社会和媒体的外部监督机制也为内部人倒卖文物和艺术品提供了方便之门。还有,与慈善事业一样,国家只接受个人和民间的捐赠但不接受捐赠人对其使用和处置的参与、对捐赠物的冠名和对保存与展出过程的知情权等也为内部人作弊和倒卖公共馆藏艺术品提供了广泛的温床和大量的机会。
Simon Leys在其三十九年前发表的关于中国字画及文化传统的文章中还恰当地指出,在中国,字画文物与政治在多数情况下是密不可分的,如历代王朝更迭时必然伴随着大量的几乎是全部的前朝文物的被毁被盗。平时不懂也不欣赏艺术的蒋介石退出大陆前极尽所能把大量的故宫文物打包运往台湾,他的主要考虑不是为了保护这些文物,而是向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宣示他才是“中国合法政权的代表者”,以进一步维系他仅存的那点正统性和合法性 (同上,p. 451) 。对于刚刚夺取政权的共产党来说也不甘示弱,虽然他们起初并不在乎艺术之美和不怎么懂得高雅的审美,但是他们还是大力恢复和重建故宫等博物馆和艺术馆,除了收集新的作品和文物之外,另外也鼓励甚至迫使艺人们和民间收藏家无偿捐赠 (庞家的收藏《江南春》就是1959年与其他136件书画作品一起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 ,同时也花费了一定的外汇从海外购买了一些流失的国粹作品,如南唐顾闳中的 « 韩熙载夜宴图 » 和北宋张择端的 « 清明上河图 » 就是那个时代中国从国际拍卖市场上赎回的 (目前收藏于北京的故宫博物院) 。Simon Leys认为,中共这样做主要也是为了宣示自己对文化和文物的重视和行使文化主权 (同上,p.451) 。如此等等。外国人从艺术品与政治这个角度看问题还是蛮新鲜的。看看后来文革期间伟人和红卫兵们以破旧立新为幌子对大量文物空前绝后的破坏,Simon Leys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 · 布尔迪厄对艺术与政治权力、与财富和象征性权力或影响力的关系也做过理论的和实证性的广泛深刻的研究,著有 « La Distinction, Critique sociale du jugement » 和 « Les Règles de l’art » 等书;但这已超出了此文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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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稍稍回溯一下中国中古以来的历史和现代史,南京博物馆这次大胆地擅自妄为地把庞家捐赠的明代著名画家仇英的画作《江南春》首先鉴定为“伪品”,由时任馆长徐湖平以白菜价处理给自己亲戚的文物商店,再转手给其他国内外收藏家进行天价拍卖,各个环节均可获取巨大数额的不义之财的案列,只是中国历来帝王和官僚们巧取豪夺名人著名字画的又一个粗鄙和贪婪的例子而已;太阳底下鲜有新事。
对于涉及公共文物和艺术品等事项,国家务必立即完善相关立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全方位的互相制衡与监督体系,以及严格严厉的惩罚机制,并且由高层首先带头切实严格地予以执行和落实。否则,侵占和盗取公共历史文物和名人字画的现象永远不可能得到遏制更不可能被杜绝,出了大事舆论热度关注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会重新归于风平浪静,舞弊盗窃猖狂依旧。
(2026年1月1日,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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